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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文本+智能分类”助力案件高效审理

时间:2025-05-16 02:47:35

 

  某物业公司自入驻小区以来,为小区提供安保、保洁、绿化养护、设施设备维护等物业服务。然而,在服务过程中,有7名业主以“物业服务不到位”“未享受到对应服务”“房屋质量问题未解决”“物业收费不合理”等理由,长期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发现物业公司提供的诉状内容杂乱,事实陈述不清晰,法律依据不明确,难以快速提炼争议焦点。

  法院向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起诉状示范文本》,明确要求分点列明:1、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如保洁频次、安保监控措施)。2、欠费金额计算明细(含起算时间)。3、业主抗辩理由(如“公共设施损坏未维修”“噪音扰民未处理”)。

  依托智慧审判系统,法官引导物业公司通过自助诉讼服务机一键导入业主信息,自动生成“争议类型分类表”:将7名业主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认为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共2人;第二类是因房屋质量问题与开发商存在纠纷,拒交物业费,共1人;第三类是质疑物业收费标准不合理,共2人;第四类是因个人主观原因无故拒交物业费,共2人。

  鉴于此类案件的特殊性,由法官+调解员+行业专家团队进行调解,结合起诉状和答辩状中双方提供的信息,发现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物业服务质量是否达标以及如何确定缴纳金额上。调解团队分别与物业公司和业主进行沟通,一方面向物业公司指出其服务存在的问题,督促其改进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向业主解释,即使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也不能直接拒缴物业费,可通过合理途径解决。经过多次调解,物业公司认识到自身服务不足,表示愿意在未来提高服务水平,并适当减免部分业主的物业费。业主们也理解了物业公司的运营困难,最终7名业主同意按照调解约定的金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撤回对这7名业主的起诉,该系列纠纷就此全部圆满化解。物业公司代理人感慨:“以前写诉状像‘挤牙膏’,现在照着模板填内容,机器还能帮忙分类,省心又高效!”

  本案是示范文本与数字法院建设深度融合的缩影。通过示范文本统一诉讼材料格式、智能系统辅助案件分类,既降低当事人诉讼门槛,又让法官从“材料整理”中解放,将更多精力投入实质争议审查。下一步,土右法院将进一步推广示范文本适用范围,推动更多类型化纠纷实现“要素式审理、模板化裁判”,让公平正义更快抵达群众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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